关于发布西安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降低行业准入准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陕西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3〕1号)要求,现将西安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容缺受理的服务方式是指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行政审批部门允许申请人免于提交部分申请材料,或作出书面承诺补齐补正相关申请材料。行政审批部门先行受理,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补齐材料后,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附件:西安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docx


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