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政策解读

关于《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真正将政务服务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贯穿到全市审批服务的各个环节,市行政审批局按照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西安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提升方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及《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标先进城市做法,结合实际制定《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

二、目的意义

通过出台《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场所、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监督评价等6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高标准推动“全市通办”、高质量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打牢基础,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审批服务保障。

三、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七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及《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执行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市、区县、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市、区县、开发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五、主要内容解读

《管理办法》共8章36条,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五个统一”:

一是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解决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不一致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基本要素,由相关市级部门按照规范标准编制本行业系统事项清单,强化对基层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市统一标准。

二是统一办事指南内容标准,解决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标准、办理环节不一致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了办事指南的基本要素,由相关市级部门根据自身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确保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三是统一政务服务办事流程,解决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受理流程自由裁量的问题。《管理办法》规定政务服务流程应包括咨询、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结果送达等环节,政务大厅应对服务流程实行“全链条”标准化管理,确保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是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和功能分区,解决不同层级、不同区域政务大厅硬件标准和服务方式不一致的问题。《管理办法》对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作了规范,提出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实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逐步打造全市统一规范、富有西安特色的政务服务场所。

五是统一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解决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还不够到位的问题。《管理办法》规定市级统一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入口、身份认证和形式规范,通过技术手段与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上办结。

六、文件实施时间

《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30日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