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十五届四次人代会精神,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按照“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以增强能力、提升服务、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为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

2014年,市政务中心28个市级进驻部门窗口的200余名工作人员,担负着158项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工作(不含10月份已撤出中心的市林业局12个事项),全年共办结各类事项145954件,比2013年增长16%,在控制风险、配置资源、维护秩序、证明信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事项办理时限平均比法定时限压缩40%,事项按时办结率100%。

突出抓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破解建设项目“审批难、落地难”问题,始终是政务中心的重点工作。2014年,在中心办理的建设工程类事项有75项,占中心审批服务事项总数的47.5%;全年共办理各类建设工程类事项7283件。其中,办件量排在前10位的事项有:挖掘城市道路许可659件,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审核647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636件,建设用地审批524件,商品房预售许可  50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404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355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335件,土地登记 312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40件。

设立登记类事项增幅明显。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是行政许可的重要类型之一。2014年,在中心办理的12类设立登记事项共办件50398件。特别是自2月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以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极大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全市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企业设立登记类办件量持续增长。其中,企业核准登记44860件,比2013年15848件增长183%;外商投资企业登记2199件,比2013年817件增长169%。另外,办理股权出质登记483件,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登记18   件,企业集团核准登记35件。办理税务登记(国地税)1594件,组织机构代码登记910件,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129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93件,社会团体登记77件。

生产经营类审批积极推进。2014年,在中心办理的生产经营类审批事项共50项,总办件量35148件。其中,办件量在500件以上的事项有8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1210件,设置户外广告许可9521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281件,药品经营(零售)许可3085件,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3030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657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632件,进口药品备案501件。受食品药品管理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的影响,市食药监局窗口的食药经营许可事项办件量从2013年的1706件增加到2014年的4461件,增长161%。另外市贸促会的办件量也从2013年的2166件增加到2014年的4132件,增长90.8%。市质监局的办件量也从2013年的10027件增加到2014年的12955件,增长29.2%。

便民服务事项和其他审批事项及时办理。在中心直接面对群众办理的事项主要是西安市老年优待证,全年共办理30203件。根据中心的建议,市民政局自5月1日起,在碑林、莲湖、灞桥、长安4个区分别增加了服务点,既方便了办事群众,也有效缓解了市政务中心办件量大的压力。

另外,在中心还办理两项行政征收事项: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契税缴纳137件;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47件。

2014年,中心各窗口共收到办事群众感谢信405封、锦旗552面,收到群众满意率评价1128条,满意率100%。共接待上级领导机构检查调研和外地市参观学习12次,接待公民进政府18批次;被新华网、陕西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表扬性报道35次。

二、加强对审批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

一是做好中省下放和市政府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中省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的要求,对涉及已进驻市政务中心的市级部门的60个事项,积极做好承接工作,目前共有26项已进驻市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对市政府精减和取消的事项,及时落实,坚决取消,相关进驻部门窗口已不再受理和审批。2014年进驻部门中有5个部门增加了11个进驻事项。共有12个部门撤销了32个进驻事项,具体分为以下几类:市级下放区县事项15项;设定依据不足撤销事项9项;合并事项2项;国家取消事项6项。

二是继续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代办。2014年是开展重点项目审批代办工作的第二年,年初制定了《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计划》,包括23个项目204个审批事项。根据项目单位需求,制定了导办、协办及代办三种模式,通过及时召开专题研讨会、跟踪落实、代办员全程服务等,先后为28个项目协调解决实际问题56个,推进项目单位在最短时间办完审批手续。截至12月,签约的项目进展顺利,其中6个项目的委托事项已全部办结,共办结审批事项103个。

三是全力保障治污减霾项目的审批。按照“以审批促拆改”的工作思路,主动服务、全力推进,对2014年确定的119家燃煤锅炉拆改单位逐个摸底,整合信息编制了《西安市治污减霾项目管线工程审批服务手册》,成立了由政务中心主要领导挂帅的“治污减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审批部门窗口和供热供气企业,主动与各区政府、拆改单位进行对接,先后召开7次审批专题辅导会议。在审批服务中,坚持特事特办,先后3次简化申报资料和工作流程,优化治污减霾审批“绿色通道”,着力推进审批进度。共办结城六区拆改项目审批91个,累计办结审批服务事项563个。同时,还办结燃气干线项目审批27个,煤改洁项目13个,办结审批服务事项217个。实行代办后,管线审批时限由55个工作日压缩为承诺的15个工作日,实际审批平均用时11.68个工作日,较承诺时限提高了22%,较正常审批时限提高了79%。

四是进一步规范并联审批机制。将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按照业务关联和审批阶段,分别实行并联,建立动态组合并联审批模式,方便项目单位自主选择需要并联审批的事项。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共同制定了《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办事指南》和《内部资料流转规范》,切实提高了审批效率,从实践情况看,内资企业并联审批平均用时3.2个工作日,较去年承诺时限再次压缩了36%。协调规划、消防等6个部门新增市政管线并联审批事项,将审批的办理时限由67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实际平均用时11.68个工作日,较压缩时限提高了22%,较一项目承诺时限提高了83%。1—12月,中心7类并联审批共办结事项10909件。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33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联审批60件,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办理98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联办1017件,系留气球活动和户外宣传(咨询)活动并联审批办结9570件,市政管线并联审批131件。

五是推行市、区两级联动审批。充分利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依托“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在高新、浐灞、航天基地三个开发区试行市、区两级重点项目联动审批服务。通过对市级部部门审批权限的摸底,制定联合服务事项目录以及对应的工作流程,举办审批专题培训会等,目前,三个开发区已将本年度重点项目的审批情况录入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共计106个项目、544个审批事项,由市、区相应审批部门窗口联合办理,其中涉及市级部门审批的174个事项,已办结66个,从办理实际看,审批时限压缩了40%。

三、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

一是梳理和规范进驻事项。会同各进驻部门窗口,对所有进驻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核对,8个进驻部门的18个事项因法律法规修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或设定依据不充分而取消。目前共核定进驻事项16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10项(包括58个子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项(包含4个子项),公务服务事项41项(包含5个子项)。明确了每个事项的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使进驻事项基本情况更加规范。同时,编制完成了进驻市政务中心的160个事项的审批清单,并印制成册,方便查阅。

二是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严格执行期限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新一轮优化,使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效率再次提高。目前,中心160个进驻事项的总体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了40%,较上年压缩了8个百分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44.44%;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9.98%;公共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33.41%。

三是加强审批过程监察和调查回访。利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实时监控,对超时、不按流程规定办理等违规现象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纠正。全年电子监察系统共发送预警提示短信2394条,保证了事项按时办结。随机抽查市国税局等20个部门的纸质档案190件,与电子监察系统中办理时间对照检查,未发现超期现象。对520个办件的受理程序、一次性告知单位发放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了电话回访,未发现违规情况,群众都表示满意。

四是推进审批公开,畅通投诉渠道。将所有进驻事项的办事申报资料、办事流程等印制成办事指南,在窗口免费向群众发放;同时,在中心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将所有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以及审批进展程度等信息全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事前,让群众全面了解事项如何办理;事中,将办理进度实时公开,方便群众查询了解;事后,通过网络系统自动向申请人发送手机短信,提醒领取办理结果,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2014年,中心网站共发布信息627条,修改办事流程22个,通过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共收到网民意见建议20条,解答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咨询85次,形成了政民互动的良好局面。

四、做好行政审批的指导服务

一是为进驻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加快信息化建设,完成了《西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形成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效能考核、信息查询等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切实方便了审批人员工作。及时为大厅各窗口配送办公用品,做好信息化维护,全年共为各部门窗口发送办公用品134次,维修电子设备820次,处理网络故障91次,做到小故障当场解决,复杂问题2小时内解决,确保审批工作不受影响。新制发工服219套,新增电脑21台,更新打印机23台,新增办公桌、文件柜各15个,办公椅55把,切实保障进驻人员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为办事群众提供良好办事环境。针对办事群众激增的情况,及时对大厅部分窗口、后台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协调有关进驻部门新增工作人员20名,方便为群众快速办理。结合工商、药监窗口业务办件量猛增的实际,对当天无法办理的群众实行预约抽号制,根据预约时间直接到窗口办理,避免了群众长时间等待。同时,在大厅安装了安检通道,新增吧椅60把,每月为填单区配备更换老花镜、胶水、印泥、签字笔及各类业务样表册等便民设施,提供打字、复印、扫描等服务,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对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由中心领导带队,深入各区县、开发区政务中心,就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行调研和业务指导。目前,全市13个区县、8个开发区全部建立了政务中心;全市178个镇(街道)也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为群众办理社保、计生及有关代办等服务;2953个行政村和818个社区已分别建立便民服务站2770个和69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成率达到92%。同时,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区县镇村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的实施细则》,指导区县抓好代办工作,组织13个区县政务中心在高陵县召开了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工作座谈会,规范了基层代办事项、代办人员的设置,推动了代办制度的实施。制定并下发了《西安市区县开发区2014年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为基层做好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具体工作目标。

四是加强对区县、开发区审批监察平台建设的指导。为加快区县开发区审批管理信息化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我们深入各区县、开发区政务中心对审批监察管理平台建设进行指导和推进。目前,未央、曲江新区等政务中心已完成了事项梳理、网络部署、数据初始化及人员培训等系统建设的各项任务,实现了行政审批综合管理平台正常运行;沣东新城、高陵县等政务中心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联网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五、做好进驻人员的考核管理

一是加强日常教育和培训。坚持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既包括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政务服务中心职责、窗口人员服务规范、事项办理规范、绩效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又涉及接待职责、服务礼仪、消防常识、健康讲座等知识,不断强化全体进驻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全年对新调整进驻的人员岗前培训30人次,组织日常教育培训3次730余人,有效提升了进驻人员的接待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形成竞争机制。修订完善了《西安市市级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每天通过首席代表带队巡查、不定时检查、视频监控、电话回访办事群众等方式,对进驻单位窗口及进驻人员工作情况实行每天考核、每天通报。1—12月,共组织巡查1361次,通报提醒有关问题1290人次,发现的问题均在每日考核中予以扣分并通报,通过考核,有效规范了大厅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月汇总评出10名为民服务标兵和5个群众满意窗口,11个部门窗口和61名进驻人员先后多次荣获先进。同时,各进驻部门领导到中心指导窗口工作、看望进驻人员462人次,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通过考核,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性竞争机制。

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整改内容,对活动中查找出的8类70个具体问题逐个进行整改落实,截至12月,所有整改任务均已全面完成。先后修订并印发了《党组会议制度》、《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26项制度,在调查研究、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改进服务态度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做出了具体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大了同进驻部门、区县政务中心的联系,围绕区县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45次;精简会议活动方面,对中心例次数精减了75%以上,有关会议规模缩小了80%以上;加强“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了89%,没有超标配车、公车私用现象。严抓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收假第一天等重要节点纪律检查,在日常工作中每天对机关和办事大厅纪律作风进行不间断巡查,增强了机关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是加强机关干部日常培训和考核。坚持每月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使机关人员掌握基本的审批知识、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知识,熟知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全年先后邀请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委办公厅等部门人员,对中心机关全体人员培训行政审批业务知识10次、公文处理知识1次,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修订并印发《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继续对机关人员实行每日考核,加强日常纪律监督和工作督办,有效提高了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机关党建工作及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修订完善了《机关党委会议制度》等5项制度,明确了党支部组织生活相关规定,使中心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严格程序积极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结合实际开展了创建为民服务先锋岗、“强堡垒争先锋”等主题实践活动,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积极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全市创文工作,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志愿者宣讲等活动,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学雷锋主题志愿月、参观八路军西安办事处、主题党日、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既提高了机关干部文化素养,又缓解了干部工作压力,基本形成了团结和谐、互助友爱、具有凝聚力、向心力的团队。2014年成功创建市直机关文明处室1个。

七、2015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市政务中心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市办字〔2014〕59号)和1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措施”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的原则,紧紧围绕治理“审批难”问题,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为全市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一是推行“一口受理”。凡是列入市政府公布的《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事项,原则上全部进驻中心办理;确因场所或工作等因素限制,不进驻的部门和事项,需经市政府审查同意,但亦应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作为市政务中心的分中心并接受市政务中心的统一监管。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要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不让区县、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

二是实行“限时办理”。实行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部门窗口受理申请要出具受理单,依法依规明确办结时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防止审批事项久拖不决。探索对多部门审批事项实行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的“一条龙”审批或并联审批,让审批提速。

三是严格“规范办理”。各部门窗口要对承担的每项审批事项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标准等,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

四是坚持“透明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审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各部门窗口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杜绝暗箱操作,给群众一个“明白”。

五是推进“网上办理”。各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加强市级部门间、市和区县开发区间信息资源共享,尽可能让区县开发区、企业减少为审批奔波,切实方便群众。实行市与区县开发区联动审批。用便捷、高效、透明的行政审批打造政府服务品牌。

六是继续做好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发挥代办中心的组织优势,继续做好2015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治污减霾项目审批的代办服务工作,进一步探索建设项目审批方面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的经验,为进一步解决“审批难”问题提供方案。

七是指导好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区县镇村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的实施细则》(市办字〔2014〕106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政务(便民)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运行的指导,提出区县、镇街、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抓好三级便民服务机构的示范点建设,切实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