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西安市第一批“两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对于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聚焦惠企利民,不断拓展便利企业群众办事渠道,首批推出140个“两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涉及营业执照等10类证照(材料)。企业群众线上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西安市)”直接调用,线下可在市、区两级政务大厅窗口凭有效证件授权工作人员调用,办理以上140个政务服务事项,可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现将西安市第一批“两个免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自2022年11月25日起在市、区两级同步实施。

附件:西安市第一批“两个免于提交”事项清单.doc

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