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政务服务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CCG-2023-59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政务服务宣传推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20万元,采购人为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政务服务宣传推广项目,具体采购服务内容包括制作政务服务宣传短视频、完成对市政务大厅宣传推广及文化提升的总体设计及部分实现市政务大厅宣传推广成效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政务服务宣传推广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政务服务宣传推广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保缴纳证明: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大厦A座22楼E区,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时30分

地点及方式: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会议室,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4时30分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公开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同级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 址: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029-86785210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大厦A座22楼E区

联 系 人:张菁

电 话:029-63021289/90